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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bruary 02 香港的法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用事实说话吧
虽然下面几条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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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香港警方已拘捕一名涉嫌在网上发放貌似艺人淫亵相片的男子,但据当地传媒报道,被捕男子并非发放照片的主谋,事件可能与艺人陈冠希的亲属卷入金钱纠纷中,有人以淫照报复有关。
该名涉嫌在网上发放貌似香港艺人照片的29岁无业男子钟亦天,昨天首次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,被控以一项发布淫亵物品罪,毋须答辩。代表被告的辩方律司在庭上提出,被告只是发布一幅相片,并非淫亵照片的源头,要求保释。 不过,裁判官查看过控方一张涉案呈堂照片后认为,发布淫亵物品是严重罪行,无论是否涉及知名人士,一经定罪,监禁是无可避免的,加上控方的证供强而有力,故应控方要求,不接纳被告保释申请,并将案押后至3月28日再提讯。 控方律师表示,警方透过互联网IP位址,日前在新界寓所拘捕被告,并捡获两部电脑,发现涉嫌与案件有关的不雅相片,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发放淫亵照片。 控方还透露,被告拥有七张白金信用卡,欠债50万港元,警方正调查他是否涉及其他诈骗案 2
中年汽車商人去年透過友人認識一名未成年女童,其後經她介紹結識另兩名女童,商人疑先後與三名女童在土瓜灣一單位內多次性交,並拍下錄影帶,事後給予千元報酬。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與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,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 16 項罪名,案件押後至 2 月 12 日轉解區域法院審理 。
控方續指,由於案情十分嚴重,涉及三名未成年女童,故要求加重被告的保釋條件,阻止他干擾本案證人,辯方亦願意將保釋金由1萬元增至4萬元,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後准許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合共 10萬元保釋外出,但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。 案 件 編 號 : KCCC765/08 3
港警务处长:市民藏不雅照若涉嫌发布将被捕
涉嫌与艺人网上淫秽照流传的桉件有关的3男1女,凌晨被捕后,目前仍被警方扣查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接受一个电台节目上表示,虽然藏有不雅照片未必犯法,但如市民藏有大量不雅照片,可能会因为涉嫌被用作发布或售卖而被捕。至于何为发布,警方会视乎情况,依据经验决定,警方亦会咨询法律意见。 被捕人士年龄29至31岁,全部是朋友关係,但相信他们和较早时同桉中被捕的一名29岁男子不相识。
警方是透过市民举报拘捕该3男1女,警方目前正积极进行调查,检视资料,但暂时未落桉起诉他们。警方称,被捕4人未必就是淫秽照的源头。
邓竟成说,即使是藏有一张不雅照,亦可能犯法,呼吁市民,不要接触这些照片,以免触犯法例。
而警方亦正同境外的机关合作,剷除这些不雅及淫秽照。
我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,对法律方面也不熟,不过进行一下类比分析,看了这几条新闻的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
另外如果发布淫秽物品是严重罪行,照片中的主角自己几年前上传裸照到friendster应该作何处理?
如果藏有不雅照犯法,那这些照片的源头是哪儿?cgx是不是应该抓起来不需保释?为什么还让他离境?
香港照这么下去也就别整天闹什么英美法系和基本法了,提前回归大陆法系宪法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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